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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圆宏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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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圆宏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含8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及敬业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9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南通圆宏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1)、《南通圆宏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定向招聘)》(附件1-2)。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11:30。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

报名采用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通圆宏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如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地缴纳社保清单、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4.其他。如奖励证书、工作实绩或岗位明确需要的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邮件至ntyhkgjt@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序号-本人姓名,例:04-张三)。经资格审查不符合的,将及时电话反馈应聘人员。未接到电话反馈的应聘人员,即审查通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26日8:30至11:30。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二)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所有网络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报名并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此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通州人才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有关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20年9月26日13:30-17:00。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五、考评办法

考评包括适岗评价和笔试、面试考核两部分,其中适岗评价占40%,笔试、面试考核占60%的权重折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适岗评价。总分为100分。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职称、从业资格、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等岗位匹配性进行综合评价。适岗评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适岗评价合格分数线。

(二)笔试、面试考核。

1.笔试、面试考核对象:在适岗评价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笔试、面试考核的人选,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笔试、面试考核)。

2.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笔试、面试考核成绩:笔试、面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笔试考核40分、面试考核60分)。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在笔试、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适岗评价和笔试、面试考核得分折算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通州人才网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录用考察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通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集团公司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离职后方可聘用。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是否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3-86129183。

九、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6129187、80168038。

十、其他

本公告由南通圆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1.南通圆宏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1-2.南通圆宏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南通圆宏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通圆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瞿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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