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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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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轨道公司发布时间:2021-03-12字体:[大中小]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南通市属一类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南通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公司运营分公司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进一步公开招聘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144名,所有应聘者需重新报名,具体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轨道交通事业;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犯罪正被调查处理或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性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3)患有精神性疾病、恶性肿瘤或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的;

(4)品行恶劣,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5)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未如实告知个人相关信息的;

(6)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5.符合下列条件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1)担任县级(含)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2)获得地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3)获得公司级(含)以上技能比武竞赛较好名次的;

(4)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认定的,或者在省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五名、团体前三名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社会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

2. 报名通道:请扫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3.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认证的备案表电子稿)、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证明(任免文件或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须整合为一份文档并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报名联系人:沈女士、季女士;联系电话:0513-69900141;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1,南通市政务中心北楼1304室。

(二)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测试的时间、地点。

(三)测试:测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用笔试、面试和笔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线为60分。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出示健康码。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根据岗位需要,对部分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录用:对符合招录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须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证书、离职(或退工停保)证明等材料原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或者手续材料不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513-69900299,69900210。

五、其他说明

我公司所有招聘信息均在南通市国资委、前程无忧官方网站以及“南通轨道交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广大应聘者慎重甄别,如因轻信虚假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与我公司无关。

六、人才引进政策摘要

(一)南通市人才新政

1. 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进一步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五条)

2. 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中共南通市委《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第十条)

文件详情可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政策法规栏查询。

附件1.运营分公司社会招聘需求计划(公开发布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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